乱书吧 > 历史小说 > 重生之草根皇帝 > 第八十七章 踩脚便能摇动大戈壁
过草原西南面广阔的丘陵地带,再走了一段沙原的路后,临天明前忽然勒停骆驼,还到地面仔细检查。
    常惠下驼来到他身边,道:“不久前该有大队商旅途经此处,赶在大风雪来临前回南方去,这是经常有人走的路线吗?”
    擎天大佬站起来,闭上眼睛,用力的嗅吸,又朝前走了十多步,转过来面向常惠,道:“我嗅到一个阴谋。”
    常惠大讶道:“擎天大佬兄的鼻子真厉害,这样都能被你闻到。”
    擎天大佬道:“一个骆驼队在两天前曾路经这里,再朝东南走。他们表面看该无异于一般驼商队,事实上却是由鲜卑人伪装的。”
    常惠一怔道:“鲜卑人?”
    擎天大佬道:“他们擅长伪装以接近被抢掠的目标,然后骤然发难,呼延荒亦善于玩这类把戏。如此看,敌人不但清楚我们的兄弟正等待龙兄弟去会合,还猜到我们会改采西行到孔雀河的路线,遂于路上等待我们去上当。”
    常惠道:“敌人何不趁我未到之际,先去会合的地点呢?”
    擎天大佬道:“那里位于荒漠区,没有商旅会到那里去的。”
    常惠叹道:“擎天大佬兄真了得,用鼻子嗅几下,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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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的嗅出个阴谋来。”
    擎天大佬“好整以暇”的道:“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生活习惯,鲜卑人酷爱一种叫‘忘忧’的香草,不但爱晒干后切丝卷烟来吸,还爱在生火时加入火堆里,遗留下来的气味,历久不散。”
    东面地平现出一线曙色,代表着炎热的开始。比起以前在沙漠的日子,昨夜不但没起风,且不算太寒冷,或许是因地近孔雀河,西北风将温暖和湿润的气流带到这区域来。
    常惠道:“擎天大佬兄对鲜卑人肯定下过一番功夫。”
    擎天大佬捋起衣袖,让他看手臂,从手肘至手腕的一截,密密麻麻布着指甲般长的伤痕。擎天大佬没表情道:“每杀一个鲜卑人,我用刀锋划一下来记着。”
    常惠愕然道:“原来擎天大佬兄杀了一百二十一个鲜卑人,那是惊人的成绩。”
    今次轮到擎天大佬惊异的看他,难以相信的道:“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划下多少疤痕,只是心中记着,现在仍是天色昏暗,常兄弟看一眼后竟数得‘一清二楚’,这是不可能的。”
    常惠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该与他们有‘深仇大恨’。”
    擎天大佬道:“我两个兄长都是丧命于他们手上,只要有一口气在,我绝不放过他们。现在机会又来了,我们再赶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鸟坑,补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让骆驼喂饱肚子。”
    沙漠极可能是常惠唯一的克星,他情愿在高原上“变幻莫测”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会选择在沙漠半个月。
    沙漠虽然有“突如其来”的沙暴,但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任何变化,重复单调至令人烦厌,最违反常惠爱创新爱出奇的个性。
    当你失去对时间的观念,被炎热和干旱彻底打倒,会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对周遭环境的兴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无尽和艰困的旅程恭候大驾,都要花大量所余无几的力气,而逃离的希望会被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人的地域气候,摧残至一滴无存。
    当火毒的太阳升至头顶,正午的恶魔又再出来作祟。那种感觉仿如将生命抵押了给荒漠,有水没水,甚至所有骆驼都跌倒沙面站不起来,都似不关自己的事,只知颠簸起伏的坐在驼峰间不住深进。
    擎天大佬领他越过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终于出现变化,看书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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