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精品小说 > 四书五经合集 > 第267部分阅读
    罪过呀!”曾子气愤地说:“你怎么没有罪过呢?以前我和你在洙水和泗水侍奉老师,后来你告老回到西河,使西河的人们把你比作老师。这是你的第一条罪过。你居亲人之丧,没有可以为人特别称道的事这是你的第二条罪过。你儿子死了就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第三条罪过。”曾子接着反问道你难道就没有罪过吗?“子夏听后仍掉手杖,下拜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离开朋友独自居住太久了。

    【读解】

    儒家讲“仁”。仁的内容之一是爱人,是以宽厚之心去爱护他人。这个宽厚之心,并不是没有原则的姑息迁就,也不是丧失自我立场地随便附和,而是用德行去感化、影响对方。这种爱法叫做“爱人以德”,用今天的话说,对朋友的真正爱护,是帮助他克服自己的缺点,改正自己的过错。子夏的故事就是讲的这个道理。

    儒家的这个思想早已得到人们的认同,并把它当作做人的准则之一。比如俗话说的“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其实便是对“爱人以德”德通俗解说。

    忠告朋友告诫朋友,提醒朋友,是爱心的体现这个十分明显的道理,人们在实际中总是想不通,脑筋转不过弯。遇到批评就以为是与自己过不去,甚至是故意作对。可是,如果忠告者不看重你,不关心你,犯得着对你进行规劝和提醒吗?脑筋转弯儿得要从相反得角度去想想,才会得到正确得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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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柳之母死(1)

    ——君子不取不义之财

    【原文】

    子柳之母死(2)。子硕请具3。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子母(4)。”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子母(5),以葬其母也?不可。”即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6)。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7),请班诸兄弟之贫者(8)。”

    【注释】

    1本节选自《檀弓》上。2子柳:鲁国人。3子硕(shi):子 柳的弟弟。具;备办。这里指备办丧葬的器用。(4)粥(yu):同“鬻”,卖 庶弟: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5如之何:怎么。其:语气助词,没 有实义。(6)赙(fu)布:送给丧家助葬的钱帛。(7)家:意思是充作 家用。(8)班:分发。诸:之于,给……。之:代同,指剩下的钱帛。

    【译文】

    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子硕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子柳说:“用 什么来备办呢了”子硕回答道:“请把庶弟的母亲卖了。”子柳说: “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用得来的钱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 行。”安葬之后,子硕想用别人送来助葬剩下的钱帛备办祭祀器物。 子柳说:“不能这样。我听说,君子不惜丧葬之事以利其家,辽是 聂我把剩下的钱帛分发给贫穷的兄弟们吧。”

    【读解】

    借机发财,是势利之人的心态。只要机会出现,有利可图,便 会削尖脑袋往里钻,管他正当不正当、仁义不仁义,绝不会放过任何一点借机发财的时机。

    那么,君子就不爱财了?非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就 是说,君子和小人都爱财,这大概是人的天性。但是,君子和小 人的分野在于:一个取财有道,一个取财无道;一个是正当的,一 个是不义的。这个差别虽然不能说是天壤之别,却也是原则的差 别。

    君子既要顾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别人的利益,凭自己的正 当劳动获取理应得到的财物,比如孔子收取学生的“束修”(干 肉)。小人则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发不义之财是常事,把自己的 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不少见。 记住这个原则差别,约束自己非份的发财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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