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阿彻先生是你的老朋友吗?”
“认识他有一些日子了。”
“他吸烟吗?”
“我想,吸的。”
“案发时他是否吸着烟?”
她的眼光避开梅森,用戴手套的手摸摸脸颊说:“让我想一想……记不清楚。”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梅森说,“当遇到红灯时,阿彻先生停下车来,掏出一支烟噙在嘴里。然后附身向前,将点烟器推进仪表板,这时歹徒已走近汽车左侧,当歹徒猛地拉开车门时你才发现,所以,你一直没有看到,对吗?”
一阵沉寂。
法官埃根瞥了一眼挂钟,在凳子上不安地挪动着。
“请回答我的问题。”梅森催促着。
“哦,对不起,当时我在考虑其他问题。”
“你在考虑什么?”梅森问。
她微微一笑:“肯定与本案无关。”
“那么,请你回答我的讯问。”
“我……对不起,我忘记了问题是什么。我心里突然有些乱。”
她向陪审团笑了笑,陪审团中几位对她感兴趣的先生也向她笑了笑。
法庭记录员以单调的语气又念了一遍讯问的问题。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当阿彻先生在红灯前停下来时,他噙住一支香烟俯身将点烟器推人仪表板,这时歹徒走近汽车左侧,当歹徒猛地拉开车门时,你才发现,所以你一直没有看到,对吗?”
“我……我不太清楚。”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当阿彻先生右手捏着点烟器直起身来时,被告已用手枪抵住了他的面部,阿彻先生一举手,点烟器掉下去,并在车上烧出个洞来。”
“拉维娜夫人,如果你愿意,请看一下这张在阿彻先生汽车里拍的照片,你将注意到前排车座上的那个圆洞。”
“我……我想一下,梅森先生,实际情况可能如此。”
“不过,这一点肯定会给你留下印象,”梅森说,“点烟器在车座上烧出一个圆洞,将会产生很浓的气味。”
“梅森先生,关于这一点我建议你问一下阿彻先生吧。”
“谢谢你的建议,但我现在是在问你。”
“我觉得我的确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
“天哪,梅森先生,我不是一块木头,也不是一块石头,我是一个有情感的女人,谁也不能期望一个女人在遭到抢劫之后,还能把一切细节回忆得清清楚楚。”
“可是,你却能够把被告的特征回忆得清清楚楚,不是吗?”
“不是清清楚楚,不是。”
“大致清楚吧?”
“可以这样说。”
“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不,不,不要看,只告诉我他眼睛的颜色。”
“不知道。”
“那天夜里,即案发的那天夜里,他的衣服是什么颜色?”
“与现在的衣服颜色相同。”
“当你在一排人犯中看到他时,他穿着什么衣服?”
“还是一样,对不起,我记不清楚。”
“当阿彻先生靠近十字路口,案发时,他行驶在哪条道上?在路边行车道上,还是在接近中心的行车道上?”
“在……中心道上。”
“那么,”梅森说,“如果被告要打开左侧车门,他就必须站在……”
“不是的,”她说,“对不起,我记错了,现在记起来了,车停在右侧行车道上,靠近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