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精品小说 > 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 175、当时你我年少
    人家这老牌爵士酒吧的灯光就亮得很,一点都不氤氲迷离。
    只不过这酒吧,这个点儿,外籍客人比较多,确实认不出这位穿着普通的华人是谁。
    还有些皱眉,心想哪里来的不知天高地厚,这难道就是世界最佳酒吧之一的水准?
    连酒吧经理都忍不住朝着这边走了几步,然后立刻眼神放光,变成难以置信的惊喜,连忙退开站好,做出最配得上这个场面的姿态来。
    荆小强掸了掸自己胸口的手巾,低声对乐队:“新歌《when  we  were  young》,大概有点背景和声就行……”
    这对老牌乐队是个基本功,不需要旋律,只是伴奏和声,大概判断歌手演唱的感觉,陪伴即可。
    但是荆小强一开嗓,“everybody  loves  the  thgs  you  do……”
    沙哑中带着明亮的色彩!
    乐师们立刻如同饮了杯老酒般浑身通透!
    二十多年后,阿黛尔史诗般的专辑被一众乐评人贬低得一塌糊涂,但依旧卖出2500万的超级销量。
    里面大红大紫的是其他歌曲,但这首《when  we  were  young》被誉为是听懂的人,都有故事。
    老实说,荆小强那略带沙哑的嗓音,男声对标布莱恩亚当斯,女声其实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阿黛尔。
    虽然胡德尔松他们经常酸溜溜的奚落这就是声控,好比流量时代的观众追求小鲜肉那样,沉迷于阿黛尔的嗓音,却看不到她的音乐性之类,就像小鲜肉没有演技那样。
    可在荆小强这里,他却认为广大观众喜欢的东西,才是好东西。
    用没有演技的小鲜肉来比喻阿黛尔的嗓音,有失偏颇。
    能打动心灵的歌声,还不至于落到那个地步去。
    她绝对是成人抒情歌手中的大师级选手。
    这也是荆小强最想攻占的领域。
    除了一开始唱《bada》、《江南style》,这样的舞曲,是为了在歌舞厅站住脚。
    稍微好点,荆小强就开始唱罗宾汉的《i  do  it  for  you》,布莱恩亚当斯被称为情歌王子,作为跟英伦王妃都有绯闻的家伙。
    自然是能把情歌唱得出神入化。
    所以荆小强的演绎就完全是带着自己的感受。
    “人人都喜欢你所做的一切
    从你那风趣幽默的谈吐
    到你那平常的一举一动
    人们都仔细的关注着你
    因为现如今你感到无比惬意
    现实已照进了梦想灿烂了你的生活
    ……”
    “我却只想记录下你年轻时候,最美丽的样子……”
    他看着汪茜演唱,四目相对。
    仿佛要把声音写进姑娘的眼眸里。
    汪茜绝对听不懂这些英文歌词含义。
    但她的心灵似乎在翻译。
    读出了荆小强的眼底写着什么。
    不是觊觎色欲的贪婪,更没有油腔滑调的欺骗。
    只有深深的嘱咐。
    叮嘱我的朋友,振作起来,在这个最美好的年华。
    第三次尽情的舞蹈。
    如果说初识荆小强,在那个熟悉的练舞厅,汪茜还只是捕捉到了他在歌曲当中的幻影,梦境般的幻影。
    飘飘然的走进荆小强的歌曲当中。
    上回师大的舞台上,汪茜就开始感受到被唤醒的力量!
    同一首歌,可以被演绎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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