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精品小说 > 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 212、生物进化的胜利者不是强者,而是适应力最强的小强
    但荆小强抵抗住了。
    到这时候,还没谁听出来他歌声的独特之处。
    毕竟在一首谁都不太懂的外文歌里,在以迪斯科舞曲节奏为主的歌舞厅里,似乎中规中矩的演唱技巧没什么特别啊。
    所有人关注到的还是这个年轻人,骚出天际的舞姿。
    其实有点像费玉清著名的那个撅屁股舞,只是那位是故意哗众取宠的夸张造型。
    荆小强却跳得更轻松自如。
    拉丁舞本来就这样,随性奔放,充满阳光。
    这点和内地改开后流行起来的交谊舞,乃至后面几十年风靡的广场舞,全都讲究个一板一眼,就像在做集体操似的,有很大区别。
    于是舞台上的荆小强看起来特别潇洒自信,刚随着前奏曲扭了两圈准备开嗓。
    黄雪蓉就情难自已的跳上半米多高的歌舞台,抓住了荆小强那展开的左手。
    非常喜欢跳舞的她,从小有舞蹈训练的底子,她自信能跟得上这种有趣又时髦的舞步。
    荆小强眼眉都跳了下,却没有半点惊吓流露的平滑过渡。
    让后面的乐队老师和经理都暗自点头,这叫临场经验。
    表演者根本不能受现场突发情况的影响,很多人跳不过这个门槛,那就只能是业余表演。
    在荆小强的心目中,胡德尔松他们都演了多少年,三天两头的出纰漏才是家常便饭,这点小场面算什么。
    轻轻握住姑娘的手,算是给下面的舞迷们做示范吧。
    要知道88年那部霹雳王子主演的《摇滚青年》才在全国风靡过,社会审美跟舞蹈欣赏能从那会儿的影视剧造型,两三年内扩散到民间已经算是潮流巅峰了。
    沪海的舞迷们还是有见识,纷纷跟着有样学样。
    荆小强一边稳定的把歌曲唱完,一边保持了足够的距离,起码胸前如同抱了个哈密瓜,腰部以下更是隔着马里亚纳。
    不然真按照朗巴达舞的特点,第一步他就得把膝盖塞姑娘腿根之间去顶住。
    荆小强清晰的记得,自己读大学时候,哪怕以开放著称的艺术院校,稍有不慎都还可能犯流氓罪呢。
    不过他倒是把对冯晓夏耍流氓的场面忘了。
    结果全场都以为朗巴达舞是要这样端着跳,男女方之间要隔空舞蹈,倒也蛮有趣的哦?
    而这种彬彬有礼不欺暗室的君子之风,顿时让黄雪蓉也非常有好感。
    天天来!
    不过早已轮不到她来挤占前排。
    交响乐团歌舞厅,来了个歌舞全能的年轻人,带着新曲引爆全场的消息,在沪海歌舞厅里不胫而走。
    关键就在于那新曲特别棒!
    沪海还是尖端,有人带着随身听录音机,录下了一段旋律。
    专业级演奏的欢快南美乐曲风,和之前几乎所有的流行舞曲都不同。
    在摄像机罕见,高保真录音、视频都很难传播的年代,眼见为实才是最主要的解惑手段。
    于是这歌舞厅每天从六点开门,就挤得那叫一个人山人海!
    荆小强没给经理吹牛,蜂拥而至的舞迷根本就不跳舞,全都是慕名来听歌的。
    但不能总是整晚都唱《bada》吧。
    荆小强又只唱五首,前三后二的分配,一晚上其实就二十分钟不到的演唱时间。
    其他时间现在想练舞步都施展不开了。
    让这么一两千人站在那,听乐队反复弹奏的话,估计没几天也会审美疲劳吧?
    并没有!
    这年头的娱乐方式就有这么单调!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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