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历史小说 > 国姓窃明 > 第61章 初战告捷
之多,几乎三枪就能打死一个。
    中近距离上的霰弹火力全开,就是这么凶残。
    如果换成独头弹,哪怕枪械本身精度再高也做不到——还别不信这个邪,打过吃鸡的都知道,对付60米外的移动靶敌人,哪怕给你一把98k,打完五枪都不一定狙得中。
    弹头数量、火力密度,才是真正的王道选项。
    哀嚎终于在贼军骑兵中响彻传播,士气已然大泄。要不是乱中没人知道一斗谷已经倒下,怕是直接崩溃都有可能。
    好在这些人都从军多年,知道这时候后退只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白白多挨更多轮枪子,否则怕是直接军心崩溃都不足为奇。
    “不愧是积年悍匪,经验很丰富嘛,这时候都还脑子清楚,知道只有往前才有活路。”
    左子雄也不敢托大,吩咐第二排的鲁密铳赶紧最后放一轮抢,然后全部从甬道之间退后,让长枪兵列队迎击。
    鲁密铳放完枪后,贼军骑兵还剩三十步远,理论上还能再放一枪,可那样会导致火枪手来不及后撤、长枪兵来不及补强阵型甬道,总的来说绝对会得不偿失。
    或许只有等刺刀被发明、火枪手可以不用后退、就地上刺刀反打骑兵,这种遗憾才能彻底弥补吧。
    左子雄果断放弃了最后一枪,换取长枪队列阵列得更有余裕。
    一千人出头的贼军骑兵,被五轮打击直接毙伤了足足二百多人,只勉强剩下八百多,一头撞向了长枪阵。
    “杀!”经过一个半月训练的黄州团练兵,也爆发出了从众的勇气,神经麻木地机械捅刺着手中的长矛,许多人脑子都是一片空白。
    “我军的火铳手已经毙了那么多贼兵了!我军必胜!”
    好多人脑中不是不怕,只是被热血鼓噪激起了从众心理,觉得自己站在了强者一方,胜利者一方。这种信心,对于新兵极为重要。
    刚才短短几十秒内,敌人淋漓的鲜血,一路倒毙的尸体和战马,都强化了这种心态。
    “杀!杀!杀!”一次次双臂奋力贯刺,面对鲜血喷涌视若无睹,反而激起了一股痛打落水狗的兴奋。
    贼军骑兵的第一排,几乎全部撞在枪阵上,非死即伤,虽然也撞翻了对面百十号长枪手,却丝毫没有动摇团练兵的阵线。
    第一排的长枪手倒下,立刻有后排补上,他们或许是新兵,但他们只要知道自己站在胜利者一方,这就够了。
    华人,自古都是最喜欢从众、慕强、随大流的。
    意志不坚定的新兵尤其如此,所以必须在肉搏前先表演一场削弱、单方面残杀敌人的大戏。
    一旦新兵们内心真心以为自己是在打顺风仗、欺凌弱小,他们能爆发出来的潜力,完全不亚于精锐老兵。
    新老兵的真正差距,得在打逆风仗的时候才能体现出来。
    贼军骑兵几十个几十个的倒下,或坠马陷入步战。
    后排刘熊率领的“骑马步兵”,堪堪要赶到战场,增援一斗谷的骑兵。
    但左子雄这边刚才后撤的斑鸠铳火枪队,也已经重新做好了准备。虽然火枪不比弓箭,没法进行抛物线曲射。
    但沈家军毕竟是防守镇子,地形的优势弥补了这一缺憾。
    战场北侧的土围木栅和哨楼上,很快有斑鸠铳手开始居高临下、越过两军头顶朝着贼军后排平射开火。
    霰弹的自然散布,能让一部分下坠的弹丸,伤到百十步外的敌人后军。这种打法最稳妥,虽然会浪费掉至少一半多的弹丸,却不会误伤自己人。
    贼军只能在两军接触面上肉搏输出,沈家军却能正面扛住、立体输出,持久作战力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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