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精品小说 > 中国新股民实战操作大全 > 中国新股民实战操作大全第21部分阅读
    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第二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2中国证券市场概述(13)
    五、可转换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概念
    可转换公司债是可转换证券的一种。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和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可转换优先股虽然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样可以转换成普通股股票,但是它毕竟是股票,固定所得不是债息,而是股票红利;它的价格随着公司权益价值的增加而增加,并随着红利派现而下跌;而且破产时对企业财产的索赔权落后于债权人。由此看来它与可转换公司债还是有本质的不同。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1 期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通常根据自己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可转换公司债的期限。国际市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的期限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调整余地不大。
    2 转换期
    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至截至日的期间。根据不同的情况,转换期通常有以下四种:
    1 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2 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
    3 发行后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4 发行后日至到期日。
    在前两种情况下,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之后,发行公司锁定了一段特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公司不受理转股事宜。它这样做的目的是不希望过早地将负债变为资本金而稀释原有的股东权益;在后两种情况下,发行公司在可转股之前对可转换公司债没有锁定一段期限,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转换期的起始日和截至日是影响可转换公司债转股速度的重要方面。
    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与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转换比率是指一个单位的债转换成股票的数量,即:
    转换比率=单位可转换公司债的面值/转股价格
    转换溢价是指转股价格超过可转换公司债的转换价值(可转换公司债按标的股票时价转换的价值)的部分。
    转换溢价率则指转换溢价与转换价值的比率,即:
    转换溢价率=(转股价格-股票价格)/股票价格
    我国法规对可转换公司债的转股价格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针对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转股价格是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因此重点国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