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历史小说 > 印第安人要逆天 > 第九十七章 第二份礼,拿去!
一般被年轻的血狼揪了起来,眼睛对眼睛地看着他,“听说你很难整?”
    彼得-戴维斯面红耳赤,也不知是被扇的还是被气的!
    在这一刻,来自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骄傲,突如其来地又灌注进了他的身体。他决定做一个勇敢的士兵,一个壮烈的国王,一个符合他身份的有尊严的贵族——
    “听着,你这个卑贱的奴隶!”
    彼得-戴维斯的眼眶里有泪水流下来,而且他的身躯在不住地颤抖,身下开始淅淅沥沥。
    可是就是这么奇妙,从他的口中,偏偏能说出一段高高在上的,义正辞严的话来:
    “你犯下了绝对不可饶恕的罪!你对我的冒犯必将得到惩罚——来昂呢?你可敢将来昂带到我的面前,看看我是否会让来昂宽恕你?”
    “你这个肮脏的印第安人!你的手指捏痛我了!”
    年轻的血狼看着自己手中抖如筛糠的这个彼得-戴维斯,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他狐疑地将眼光转向先来的那个丑陋的印第安人,只获得了一个两手一摊无可奈何的答桉。
    “我了个去!”血狼大开眼界,终于忍不住叹到:“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你敢让斑鸠三天之后才来见你!你还真t是个人才——!”
    血狼丢下彼得-戴维斯,从随从的脚下抓起一个大大的包裹,拎起来一抖,里面哗啦啦地滚落出一堆圆滚滚的人头来。
    他的动作粗鲁,像是在倾倒一堆烂土豆。
    “来昂?你想要来昂,老子就给你个来昂……”血狼将其中一颗人头踢到了彼得-戴维斯的脚下,然后又摆动脚尖,踢了另一颗人头过去。“……还送你一个布朗!”
    “老子奉命来给你送第二件礼物——替你铲除你所有的敌人,d,真是傻人有傻福!”
    “你小子发达啦!以后你就是拉勒米堡的国王啦,高不高兴?”血狼提起自己的新皮靴,在彼得-戴维斯雪白的脸上左右擦了擦。
    “明天早上和咱们酋长见一面,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地点当然是咱们酋长来定,你t的算了鸡毛!”
    “闭嘴!你这个神经病!”
    血狼是斑鸠麾下的少壮派,虽然仔细算起来,和鹦鹉灰狗水车这些老人相比,他也不会只晚了1年从军。
    但是这1年,如同天堑。
    天堑的一端是沉稳持重的老部落人,他们一个个浑身上下都是伤疤,提起往事眼泪总是流个不停,打仗固然也英勇,但每次打仗的时候他们就像是要去送死一样壮烈;
    天堑的另外一端是飞扬跳脱的年轻部落人,他们喜欢穿崭新的衣服,喜欢幻想无限的未来,打仗的时候和老部落人一样英勇,但是他们可不觉得自己是在送死,他们觉得自己是在斩破锁链开创未来!
    老部落人容易被河狸那个老混蛋蛊惑,大约是觉得自己的力气不太够了,所以开始相信‘以理服人’;
    年轻部落人可不喜欢河狸这种老混蛋,他们喜欢的是像斑鸠这种平头哥,生死看澹不服就干!大家伙两膀子上长的全都是力气!
    就在血狼说话的同时,彼得-戴维斯也在说话,只不过两人都是自说自话,都是只长嘴不长耳朵的货色。
    说到最后还是彼得-戴维斯赢了,他在又挨了血狼一记耳光之后,成功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倔强地补了最后一刀,造成伤害值‘-1’:
    “你有种就让斑鸠来见我!立刻让他来见我!”
    ……
    拉勒米堡城内。
    小酒馆里静谧如常,小酒馆外却是哔哔波波如同炒豆一般。
    偶尔还有一声巨大的爆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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