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历史小说 > 大西洋之王 > 第七十四章 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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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哥,你回来啦~”
    从仓库搬了一箱酒到前台,刚放下,就见一位长相对不起祖宗的小伙子从柜台下面站起身。
    他是阿彪,被小七介绍来的新人,会来事儿,懂礼貌,没有传说中的混不吝,一切都很好。
    于是黎耀阳便把他留了下来,跟他一起的还有另外三人,酒馆的人手一下充裕起来。
    小二终于不用一人身兼五职了,经理、服务生、调酒师、老鸨、看场子的打手。
    咱就是说,像小二这样的员工完全是老板心中的完美员工代表。
    发一个人的工资顶五个人的活,任劳任怨,关键时刻顶的上,闲的时候也没废话。
    如果可以,黎耀阳愿意发他一个二十世纪劳模奖!
    终于,在阿彪他们几个小兄弟来到之后,小二不用再当劳模了,可以名正言顺穿着西装往柜台后面一坐,优哉游哉的打哈欠,这才附和经理的身份嘛。
    “诶~回来了,把这箱酒拆开放到柜子上,记着,整瓶150刀,一杯10刀,不二价!”
    要么说无奸不商呢,黎耀阳向大家充分展示了一位奸商应有的素质。
    一杯10刀,700毫升一瓶酒,自己算吧,血赚!
    至于有没有人消费得起?呵呵,不要小看好酒的魅力,更别低谷酒鬼的魄力。
    这些看似没什么钱,穷困潦倒,平日里以劣酒度日的家伙,总有办法能弄到钱,大钱难,小钱肯定不缺。
    这不,阿彪刚把酒摆上柜台,就有个大胡子迈着王八步,左摇右晃的找过来。
    “上新酒了?”
    这人醉眼迷离,一看就是劣酒喝多了,上头。
    阿彪一看生意来了,哪肯错过,陪着笑脸道:
    “是的先生,正宗苏格兰北高地威士忌,刚刚到货,还没开瓶呢~”
    “嗝~”大胡子打了个嗝,指着他后面的酒柜道:
    “来~来一杯,我就喜欢尝鲜~”
    男人都懂的坏笑声一起,几个酒友围上来。
    “尝什么鲜?酒馆来新的小姐姐了?”
    “没有,回头得跟老板提议,得实时换新才是,这几个人都玩腻了~”
    “你这个喜新厌旧的混蛋,我可没腻呢,亲爱的肉丝,我的最爱~”
    酒馆小姐姐团队中的头牌就叫肉丝,艺名,本名叫什么不重要,反正换人不换名。
    角色扮演什么的,永远不过时。
    阿彪等他们几个胡侃完,“犇儿~”一声开启木塞:
    “先生,10刀一杯,您看…”
    ‘啪~’一张亚历山大拍在桌面:“倒酒!”
    “得嘞~”阿彪招呼一声开始倒酒,眼睛死死盯着酒杯下方三分之一处的棱线。
    当焦糖色的酒体刚刚没过,手腕一抖,稳稳收口,多一滴都没有!
    很满意自己的训练效果,阿彪将酒杯推过去:
    “先生,您的酒!”
    大胡子撇撇嘴,对于阿彪的吝啬很不满意,但又不敢说三道四。
    余光瞥了眼坐在阴暗角落,一身西装,正用锋利匕首修剪指甲的小二,不禁打了个寒颤。
    之前那些敢于在东兴酒馆闹事的人,可都被这个小矮个经理扔进了东河。
    矫健的身手,凌厉的拳风,一时间让不少顾客痴迷。
    谁能想到,小二也有粉丝了。
    当然,更多是畏惧,都知道这小个子不好惹。
    郁闷转化为动力,小口抿了一下,眼珠子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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