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言情小说 > 逆袭1988 > 第716章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求订阅】
    王林在看演唱会的同时,也在关注沈雪和周粥。
    还好,她俩一直很安静,脸上也带着笑容在看,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每次王林看向沈雪和周粥时,她们似乎也会有感应,会朝他点点头,或者眨眨眼睛以示回应。
    她俩现在都怀了孕,也不能和王林怎么样,而且她俩把自己的位置摆得很正,就是王林的情人,不会去跟李文秀争风吃醋。
    如果她们要是介意的话,当初就不会和王林走到一起。
    既然走到了一起,而且又为他怀上了孩子,不管这是不是一条不归路,她们都已经没有退路。
    除非她们狠下心来离开王林,离开这一切。
    从目前的感情来说,她俩都离不开王林,这是肯定的。
    她俩其实都是可经济独立的女性,而且性格也是独立型的。她俩都不需要依附男人而生存,也不需要靠男人来养。
    真正的情人,就是这样,双方并不是因为金钱的关系而在一起,只是因为我爱着你,我们灵魂有着相同的频率而在一起。
    这种爱才是真正的离不开,她们对王林的爱是深沉的。如果王林没有钱,她们会为他倒贴金钱的那种爱。
    古代也有这样的女人,愿意出资给才子上京赶考,但不幸的是,她们遇到的多半是个负心汉。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双方如果只是存在金钱的纠缠,那一旦脱离金钱,情人也就会离开。
    演唱会还在继续,邓俪君又唱了几首歌,都是她的经典歌曲。
    甜蜜蜜,小城故事多,采槟榔,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李文秀握住王林的手,笑道,“你听到了吗?”
    王林笑道:“听到了!记得你的情,记得你的爱,记得有你天天在等待!”
    李文秀羞涩的一笑:“你知道就好。”
    邓俪君再一次和主持人互动后,请出了第二位助阵嘉宾。
    不错,正是黄沾。
    黄沾和邓俪君之间也有过合作,他曾夸邓俪君:“千年难出一个邓俪君。”
    邓俪君唱的那首《忘记他》,让黄沾一举成名。
    黄沾也是个风流才子,以已婚的身份追求千金大小姐林艳妮,凭借花言巧语,让她当了自己的情人。
    然而,当时的黄沾虽然小有名声,但也只是暂露头角,让林艳妮错估了他的经济实力。
    据说当时两人逛街时,林艳妮看中了一条项链,黄霑看了看价签,转身就走,林艳妮看到售货小姐满脸鄙夷的神色,也觉得无地自容,两个人就这样闹翻了。
    男人兜里的钱,如同他的脸面,但是兜里若是没钱,他们就会没底气,也很容易受伤。
    而林艳妮出身富家,身上有不少大小姐的脾气。
    后来黄沾经济实力足够买下数十条那样的项链,对这件事耿耿于怀的他,特意买了一条同等价位的项链,跑到林艳妮的住处,亲手送给她。
    但是林艳妮却一脸傲娇的表情:“抱歉,不是我想要的那一款”。
    当初爱得有多么轰轰烈烈,结束的时候就有多么痛彻心扉。
    这也是绝大多数金钱纠葛的情人关系最终的结局。
    男人要追求一个女人,要么就是靠甜言蜜语,要么就是靠金钱。
    就算有再多的才华可以吸引到女人,但最终还是离不开金钱。
    所以王林在和女人的相处中,一向大方,只要他有钱,就从来不会吝啬。
    多少人为了在外面养情人,而花光了家财?甚至不惜铤而走险,犯下挪用公款的罪名?又有多少人为此走上不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