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言情小说 > 重生之不负韶华 > 126:蓉城第一地摊!
。”
    这也没办法。
    换了闻樱自己单干,没有可以上电视的资源。
    拉着几个富二代一起干,资源倒是有了,利润就不能一个人独占。
    陈茹听了,也不知是庆幸多些,还是失落多些。
    庆幸的是闻樱赚不到那么多钱,完不成赌约,就还得乖乖听话……至于失落,大概是闻樱去了省城念书,家庭的优越感荡然无存,有太多比陈茹和闻东荣厉害的父母,那些父母能给予孩子的,陈茹和闻东荣已经比不上了。
    ——就因为如此,闻樱才要比别人更努力!
    闻东荣现在已经不在乎闻樱摆摊能赚多少钱了,人脉比赚的这点钱重要,他希望闻樱可以好好经营。
    宣传片播放的第三天,美食节正式开幕,经过一系列宣传铺垫,夜宵街被蓉城市民挤爆,每家店每个摊位生意都火爆,“虾王”一晚上就卖了五百多斤卤龙虾,要不是闻樱接收了一些不要工资的“临时工”,只靠王爽一个人洗虾肯定是不够卖的。
    王爽算算今天的营收,路边摊的纯利润本来就高,如果每天都有这么好的生意,一天能赚4000元以上,一个月就是12万,一年是一百多万,可以在高档小区全款买两套房!
    这么不起眼的生意,居然这么赚吗?
    王军被傻儿子打败了。
    “啥子路边摊一年能赚一百多万嘛,那大家都不用上班,全去摆摊好了,你们能赚这么多钱,是因为整个蓉城,只有你们一家路边摊会想着上电视宣传!”
    创业要选对行业,还要选对合伙人。
    一般人摆地摊,一天能有千把块的营业额,晚上做梦都在笑。
    一个月赚万把块,摊主会满足的不得了。
    就算有雄心壮志的,也是从临时摊位发展成实体店,开了总店再开分店,规模上去了再打广告,哪有搞个地摊,跳过了实体店、总店和分店这些步骤,直接去推广的?
    闻樱是把顺序颠倒了,先推广小龙虾,在蓉城这片空白市场拓荒,让蓉城人能接受吃小龙虾,再筹备实体店。
    王军丝毫不怀疑,闻樱的野心不止是一家实体店,开分店是必然的。
    但王军也给儿子提了醒:
    “你们倒是费力把小龙虾的名气推广了,原本是水沟水田里上不了台面的东西,现在别人知道小龙虾能卖钱,你们的竞争对手差不多也该出现了!”
    来就来撒。
    王爽把袖子挽起来,告诉他爸:“太升南路也不止你一个人在卖手机嘛,你的手机城能在太升南路站立不倒,我们的‘虾王’还是要做行业老大。”
    闻樱说了,不怕有人竞争,不怕有人模仿,只要客人认准了“虾王”,那“虾王”永远是最赚钱的。
    自己吃了肉,分汤给别人喝是应该的嘛!
    ——汤都不要别人喝,别人妒忌的眼睛发红,就要扑上来撕扯他们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