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历史小说 > 北宋大法官 > 第六百七十九章 谋反案(七)
是佩服的五服投地,如果这观点深入人心,那么百姓有多么痛恨“税”,就会有多么支持“法”。
    真是令人拍案叫绝。
    当然,他这么开心,也是因为他非常支持张斐的这个观点。
    “不可缺少的恶?”
    吕公著是若有所思道:“这与儒家对税的定义有何区别?”
    他一时还未转过弯来,还在思索,以前是怎么定义的?
    熟读史书的司马光就道:“其实儒家思想并未对此下定义,但是从史书来看,儒家是将税两分,将苛捐杂税视为恶,轻徭薄赋则是视为仁。而张斐是将税定义为恶,无论是苛捐杂税,还是轻徭薄赋。”
    文彦博点点头道:“君实言之有理,二者看似相近,但其实是天壤之别。”
    吕公著似乎想明白了,但又糊涂了,不禁问道:“那谁更有道理?”
    既然二者有区别,就要分高下啊!
    司马光抚须道:“其实不在于谁更有道理,而是在于儒法理念的不同。与法相对的就是恶,但是与儒相对的则是善与恶。”
    富弼摇摇头道:“君实此言差矣,此法亦非法家,而是法制,法家相对的是恶,但法制可不是。”
    文彦博点点头道:“方才张三的一番解释,其实已经讲明此理。也就是关于税法的解释。法家并没有将税定义为恶,而是将逃税、漏税定义为恶。而张三是将‘税’定义为恶,此二者亦是天壤之别。法家相对的是人,而法制相对是。”
    话说至此,他突然意识到什么,旋即闭口不言。
    一旁听着刘述忙问道:“文公,是什么?”
    文彦博、富弼他们默契地相视一眼,均是抚须不语。
    司马光就比较耿直,直接道:“是权力。”
    刘述面色一惊,但很快就明白够来。
    张斐一直强调,将“恶”束缚,那么问题来了,此“恶”为何能够挣脱束缚,根据牛顿定律,背后肯定是有一个力在推动此“恶”去冲破束缚。
    官场中是没有什么地心引力的,官场中就只有一个力,那就是“权力”。
    那么再回过头来看,束缚的也就是权力。
    吕公著又问道:“二者孰优孰劣?”
    “???”
    几个当代最聪明的人,不禁也是面面相觑。
    文彦博抚须道:“其实二者所追求的结果,可能都是轻徭薄赋,只是采取的手段不一样。”
    他还是认为此与二者的理念有着莫大的关系,在儒家系统中,君主是核心,故此是以规劝君主为主,若不分善恶,又如何去规劝君主,总不能劝君主行小恶,勿施大恶。
    在儒家体系中,所有的人和事,都是有对立面的,对错,善恶,君臣,父子。
    故而,苛捐杂税是为恶,轻徭薄赋是为仁。
    法制之法则不同,它的理念是捍卫正当权益,在这个理念下,收税就是一种恶,收税绝对有侵犯个人正当权益,但这又是必要的,而法制之法是不需要去分善恶,因为他本身就能将恶给束缚住。
    但束缚住的结果,多半还就是轻徭薄赋。
    这跟法家之法是极为不同,法家之法并非是强调束缚恶,而是强调逾越者为恶。
    在法家之下,税是可以无限膨胀的,这不是恶,但若你不交税,这就是恶。
    但是在法制之法下,税本身就是恶,必须得束缚住,不能无限膨胀,必须得小心谨慎。
    法家和法制,行为其实是类似的,只是对“恶”的定义不同。
    那么文彦博就认为,孰优孰劣,是见仁见智。
    但是富弼却不这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