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书吧 > 精品小说 > 绣外慧中 > 绣外慧中第10部分阅读
    洋的海里采来的,卖掉一颗就够普通人家吃几年了。
    小匣子下面压着一叠银票地契,先把银票拿出来数了一下,整整十万两,另加两张地契两张房契。
    对宛秋而言,这已经是巨额财富了,兰姨却把匣子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皱着眉说:“怎么只有这一点呢,老爷做了十几年官,光是在南府那两年也不只十万两啊。”
    宛秋忍不住腹诽:原来我那便宜爹是个大贪官!难怪清朝有人作诗讽刺:“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兰姨对房契和地契也大大存疑,认为一共才四张实在太少了,还提起旧话:“太太临终前给二老爷的可不只四张,我亲眼看到的,那么厚一叠。”
    言下之意,沈娟把大部分家财都给了娘家,留给庶女的并不多。
    要是宛秋是真正的俞宛秋,也许会有点想法。可她不是,她是来自现代身无分文的何小慧,她占了人家的身体,还得了这么多意外之财,已经喜出望外了。有了这些财产,再结合当时的物价水平,即使她们六个人坐吃一辈子也不会山空了。
    之前所有的担忧郁闷一扫而光,宛秋摩拳擦掌地说:“把这些先收起来,然后喊她们进来打包行李,我明天就去向老太君辞行。”
    二太太是当家主妇没错,但沈府中真正的权威是老太君,即便宛秋先跟二太太辞行,照样要被领到老太君面前,因为这是大事,二太太根本不敢做主。
    古代的人极重家族声望,不管沈府的人暗地里如何鄙弃宛秋,真要赶她出门又另当别论了。宛秋名义上是沈府的外孙女儿,又是尚未及笄的弱龄孤女,既然不远千里投奔而来,说明外面再无别的亲人。以偌大的威远侯府,竟然容不下一个小孤女,让人家流离失所,对素以惜老怜贫著称的沈氏家族的声望,以及几位沈大人的官声,都多多少少有些妨碍。
    说得难听点,他们情愿宛秋因为受不了闲言闲语而病死在沈府后园,也不愿放她出去。宛秋若因病而死,他们可以好好安葬,还能落个义养孤女、善始善终的好名声,就像当初死在山水园的那位孤老一样。
    ——把人物称谓做了一些调整,沈鹤夫妻是沈府第二代,故称二老爷和二太太,因为沈府第三代中也有不少子弟成家立业了,他们的妻子才称某奶奶——
    第七章 因缘巧合
    第七章因缘巧合
    主意打定,宛秋第二天就去了老太君所居的乐寿堂。(手打小说)
    威远侯府占地很广,从后面的山水园到前院的乐寿堂要走好一会,而乐寿堂还只是居中的房子,属于侯府主院西路三进房屋中的第三进。至于宛秋所住的地方根本不在主院范围,属于侯府的后花园。
    西路第一进房屋住的是现任威远侯沈鹏和他的妻妾子女;第二进的正房住着沈鹤一家人,两边厢房分别住着沈鸥和沈鹳两家人;第三进的正房便是老太君所居的乐寿堂,两边厢房住着两位老姨太太,和老太君宠爱的几个孙女儿。
    从房屋的分配上也可看出古代社会的嫡庶、长幼之别,沈鹏是嫡长子,所以承袭了威远侯爵位,独占了西路第一进院落。二弟沈鹤虽然辞官在家,可他也是老太君所生的嫡子,不仅掌家理财,还住了第二进的正房。三弟沈鸥是妾室所生,即使已做到了从三品的督察院副督御史,也只能住厢房。据说沈鹤几次要把正房让给沈鸥,沈鸥哪敢僭越?姑且不论庶出,论排行他也是弟弟。
    宛秋初进府时,因为身体极差,需卧床静养,老太君特地让人传话,不要她请安。她一来有孝在身,二来也怕过病,便也知趣地不在乐寿堂露面。直到病彻底好了之后,才每逢初一十五去应一下景。
    兰姨对此颇有微词,觉得姑娘不够殷勤,若能每天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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